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欧亚气体制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京顺市监处罚〔2023〕3191号显示,北京欧亚气体制品有限公司在顺义区高丽营镇顺于路120号的陆道培血液病医院的氧气站的分气缸未经检验,存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该公司在案件调查期间已完成设备的定期检验。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30000元并责令其停止使用上述设备。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欧亚气体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韦洪峰。经营范围包括委托加工氧气、氮气、氩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维修专用设备、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杂货、化妆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办公用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汽车配件;经济贸易咨询;技术转让;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
本网注意到,2021年9月,该公司还曾因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被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