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和县聚和缘酒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10日,兴和县市场监管局对兴和县聚和缘酒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4月10日,兴和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对某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问题。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兴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化德县琴姐早点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4日,化德县市场监管局对化德县琴姐早点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4月4日,化德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对某早点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问题。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化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丰镇市渔小鲜鲜鱼火锅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8日,丰镇市市场监管局对丰镇市渔小鲜鲜鱼火锅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5月8日,丰镇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对某火锅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问题。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丰镇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四、集宁区日鑫家常菜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9日,集宁区市场监管局对集宁区日鑫家常菜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5月9日,集宁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对某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问题。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集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察右前旗迎宾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28日,察右前旗市场监管局对察右前旗迎宾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4月28日,察右前旗市场监管局通过对某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问题。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察右前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六、卓资县新区仲值富康酒楼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8日,卓资县市场监管局对卓资县新区仲值富康酒楼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5月8日,卓资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对某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问题。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卓资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针对食品浪费出台的专项立法,为公民和全社会确立了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基本行为准则,是抵制餐饮浪费有法可依,把尚俭崇信由传统美德上升为所有人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