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秦海峰)11月22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消协六届一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省消协会长王纯,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潘海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省消协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以及常务理事、理事进行补选。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鞠振当选省消协常务副会长,阴建盈、张绪郡、田志强、金璋、郝建玉、赵静当选省消协副会长。
山西省消协常务副会长鞠振代表常务理事会作工作报告。他指出,三届三次理事会议召开以来,省消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和新发展阶段消费维权目标任务,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助推消费环境优化,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他要求,省消协要继续带领全省各级消协组织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全面履职,强化政策理论研究,提升参与立法立标成效,创新消费教育方式,提高消费监督效能,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凝心聚力、踔厉奋发,更加有力有效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再谱新篇章。
中消协副秘书长潘海峰在讲话中对山西省消协近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明年是中消协成立40周年,也是消法实施30周年,各级消协组织要认真谋划、安排部署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消费维权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高效履行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把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有所提升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落脚点,切切实实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消费者心坎上。要加强与各理事单位的协作,发挥好消协组织理事会作用,搭建有力有效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平台,推动建立涵盖立法、行政、司法、社会保护以及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治理格局。要不断加强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力争实现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大提升,更好满足老百姓消费维权的需要,更好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
会长王纯在讲话中强调,各级消协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消费维权工作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高度来思考、谋划和推动,不断增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使命担当和行动自觉。要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体制机制、提升队伍能力,为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要积极发挥消协组织平台作用,加强理事会组织建设,发挥好理事会架构优势,发挥好消协组织与消费者紧密联系的优势,加强与各理事单位的协作,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