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有资质、有信誉、口碑好的加梯企业参与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规范加梯市场,促进加装电梯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关于攻坚克难全面精准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就福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企业报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备遵循自愿原则,拟在福田区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我局报备。报备企业需主动接受政府监管,我局将在官网对报备通过的企业名录进行公示,并定期进行更新,作为居民选择加梯企业的参考。
二、报备时间:第一次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5日,后期可随时提交材料申请报备。
三、公示时间:第一次公示后,每季度更新一次。
四、黑名单管理:当企业发生下列行为时,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并限制其小散工程备案。
(一)提供虚假报备资料的;
(二)经查实,存在转包、挂靠的;
(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严重伤害或死亡的;
(四)不按图施工造成无法验收的;
(五)加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六)不配合街道、社区工作安排,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破坏既有房屋结构,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
五、报备资料: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资质证书等材料;
(三)企业业绩及证明材料;
(四)报备资料真实性等相关承诺书。
六、报备地址:材料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3路224号城市杰座二楼福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便民服务点。
七、咨询电话:0755-83265747、0755-82918333-2706、0755-8379102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公告。
附件: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2.承诺书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