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焘)11月23日,为助推宁波市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宁波市住建局、市资规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图源: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相比之前的《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对申请业主、属地部门、街道社区等各方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原先的负面清单进行了调整,其中,删除了“四层及四层以下的既有住宅”内容,也就意味着,现在“四层及四层以下的既有住宅”也可加装电梯;对加装电梯用途、公示流程标准、联合审查机制都进行了详细规定;首次对协调机制进行了明确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