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黑龙江省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有关部署要求,省局于2023年5月25日印发《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黑龙江省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抽取的检查名单,黑龙江省共现场查验50家获证组织、50张证书。其中,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17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张、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张、有机产品(OGA)认证证书22张、保养和修理服务认证证书2张、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证书1张、所有未列明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张,共涉及认证机构10家。
根据全省认证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省局组织由获证组织所在辖区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黑河、绥化市和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从认证监管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获证组织进行现场查验,重点检查认证机构是否存在认证人员不到现场、冒名顶替、伪造认证档案、认证实施过程中未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严重减少审核时间、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等行为,检查工作现已完成。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上报的检查情况,形成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认证机构基本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认证活动,并按照认证要求对获证组织开展监督审核,提供认证服务;获证组织基本能够按照认证要求进行管理和运行,能够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认证机构存在的问题。个别认证机构认证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相关市(地)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限期整改。一些认证机构存在证后监督审核不规范、不及时,个别认证机构检查人员责任心不强,发现指导获证组织问题不及时等问题;部分认证机构存在审核内容与获证组织实际情况不符,审核内容、时间与实际不一致等问题。
(二)获证组织存在的问题。部分获证组织内审和管理评审不完善,档案管理不规范,记录文件不完善,质量认证体系运行中记录清单不全,企业信息变更办理不及时,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
(三)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部分基层监管人员对涉及认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够、业务能力不强,导致认证活动监管过程中无法发现问题或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不能及时依法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整改落实。各市(地)局要督促各认证机构强化主体责任,对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获证组织问题跟踪监督,切实履行认证机构职责,确保获认证组织整改到位、取得实效。要对检查发现的认证活动问题逐项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项细化明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认证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认证审核行为,确保认证活动公正公开、客观独立、诚实信用,维护认证公信力。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市(地)局要持续加大对认证活动的日常监管力度,及时跟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严格规范管理,落实分类监管。要加强对各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审核签到系统使用情况、审核计划信息上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使用认证审核签到系统、签到中提交虚假信息、不按要求上报审核计划的认证机构和审核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督促认证机构指导获证组织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加强对认证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认证服务水平。
(三)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各市(地)局要继续加强对认证监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履职尽责,突出重点,继续加强认证监管,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确保全省认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3 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