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嘱托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市场监管总局22条硬措施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李 艳 闫锡坤)11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支持内蒙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内蒙古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高目标上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监管制度机制,助力内蒙古两件大事落实、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提供强有力支撑。
据悉,在国务院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起草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全力协调,积极支持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等项目落地。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出台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与市场监管总局对接汇报,争取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内蒙古市场监管局落实党委、政府要求,积极向市场监管总局汇报争取,逐项细化支持措施,最终推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涵盖8个方面,涉及22条措施、102项具体任务。紧紧围绕“五大任务”确定的方向路径,重点从荒漠化综合治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兴产业优质高效发展等方面提供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技术支撑。支持内蒙古在荒漠化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碳中和标准体系、国家零碳园区计量评价、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特色特殊食品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效应用、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区域协作互动等方面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水平,指导内蒙古推动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展标准、认证、检测等互认互通,相关工作举措内容实、操作性强、含金量高。
从落实“五大任务”的角度,《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内蒙古加快改革创新,支持内蒙古市场监管基层能力建设,重点是支持检验检测认证能力提升,推进产业标准创新,布局建设市场监管总局直属检验检测分支机构,指导内蒙古将风机制造、光伏、稀土、生物医药和草业、肉业、种业等具有引领作用、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的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强化内蒙古市场监管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信息化监管建设。《实施意见》还明确要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全面推广“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模式,推动内蒙古市场监管在“闯新路、进中游”中展现新作为。
11月28日,获悉《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深受鼓舞,纷纷表示将紧抓重大机遇,主动作为,凝聚起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磅礴力量。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振清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的《实施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具体举措,8个方面22条措施102项具体任务,政策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有许多是我们多年想办而没办成的大事。《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夯实产业发展质量基础支撑,加快建设质量强区,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我们将加强与总局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对接,细化完善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支持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