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广告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为警示和教育广告经营主体、震慑违法广告行为、推动广告行业自律,近日,该局公布今年第二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房地产广告语出现违禁表述
福建润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企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项目四周交通路网非常便捷,3分钟到达永辉商业中心,2分钟到达县中医院、新法院、县政府,沿梦笔大道快速连接京台高速,便捷到达武夷山、浙江、福州等地……”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房地产广告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3月,浦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20000元。
借庆祝党的二十大开展商业营销
建瓯市高旺门窗经营部在经营场所展示牌宣传“高旺门业5.1钜惠活动”,内容包含“为深入学习二十大,热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我司将围绕‘五一’国际劳动节开展系列活动!1.送进店发朋友圈得精美礼品一份……”等内容。当事人借庆祝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商业营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6月,建瓯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10000元。
网店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光泽承天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店铺“九蒸九晒九制黄精”产品页面发布含“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质量”内容的广告,却无法提供依据证明上述宣传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6月,光泽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没收广告费用2000元,处以罚款6000元。
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
南平市延平区植雅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在位于延平区东溪路1号楼外墙发布的广告,含有“植雅口腔,牙齿种植,牙齿矫正,牙齿修复,儿童口腔,牙周护理等”内容;在美 团平台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为:“基础洁牙、补牙、口腔基础检查、正畸方案设计、种植方案设计等”,但无法提供上述医疗广告相对应的任何审查材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认定其为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3月,延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4500元。
宣传单含“抢购”等诱导性内容
顺昌县好药师思景大药房制作发放的宣传单上含有“一正三肾丸抢购价第二盒0.01元、元和抑眩宁胶囊抢购价第5盒0.01元”等内容,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的规定。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月,顺昌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6500元。(谢林静 蒋诗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