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为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围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难题,创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持续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实现农民增收与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双赢”,助力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2023年,全市共有102家农村食品经营店通过评价验收,覆盖84个乡镇和16个街道。
找准一个切入点,明确创建目标内容
近年来,肇庆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新业态项目发展迅速。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抓手,锚定“再造一个新肇庆”建设目标,推动肇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创造了优良政策条件和区位优势。印发《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把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作为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重要工作内容深入推进。
把握两个关键点,健全完善责任机制
一是把握好组织领导的关键点。肇庆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将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列入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出台《2023年肇庆市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肇庆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实现市、县、镇三级规范化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全覆盖。为确保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还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全力推动工作落地生效。多次在全市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筹推进,为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把握好创建程序的关键点。由各地市场监管所现场指导经营主体开展规范创建,确保达到验收标准。县(区)级市场监管局不打招呼,直插现场进行审核验收。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选进行复查。通过动员申报、规范达标、评价验收等程序,确保创建质量。
锚定三个落脚点,全力推动创建工作
一是坚持创建标准。制定《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创建标准》,明确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在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人员管理、进货查验、标签标识、食品贮存控制6方面共18条食品安全管理具体要求。
二是坚持全面摸排。对辖区农村食品经营店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制度,全面摸清经营者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经营品种、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等信息,为开展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打好基础。
三是坚持专人指导。实施一对一指导,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购模式、进货审查、过程管理、专柜设立、风险管理、信息公示等方面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指导经营店在显要位置公示食品店经营资质、责任人和管理员相关职责,张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方面帮助经营主体查找问题、找出差距、促进整改,将其打造为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的样板。
打造四个闪光点,逐步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信用监管”推动守法经营。出台《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的工作意见》《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信用监管制度,强化农村食品经营店信用监管。对示范创建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效应,引导带动农村食品经营者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争创行动,推动全市农村食品市场形成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的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是“分类管理”严防食品浪费。针对农村购买力有限、经营店内食品存放时间较长、容易超出保质期的情况,指导经营店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限,对临期食品设置临期食品专区销售,设计规范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区”公示牌以及“请在保质期内食用”温馨提示。鼓励经营店采取打折、买赠、降价等促销方式销售临期食品,减少食品浪费。
三是“动态管理”实现准入准出。对已认定授牌的示范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地复查,一经发现未能达标情况,责令经营者整改完善,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示范店资格,全力推动农村经营店品牌成为农村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共同认可的“放心品牌”。
四是“社会共治”凝聚多方合力。在示范店内设立意见簿、布置食品安全公示栏、公开监督电话,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提高群众监管参与度,推动农村食品经营店示范点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建立以乡镇(街道)、社区、协管员配合,经营店自律协同的食品安全共治新模式,深度拓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共建共享机制”,形成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农村食品经营店建设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该局将把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作为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目标,严格按照“四个最严”,标准深化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引导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供稿:肇庆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