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药品生产销售公告(2023年 第27号)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祥云禾众兴气体工贸有限公司的医用氧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之规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祥云禾众兴气体工贸有限公司的医用氧生产、销售。
附件:云南省暂停药品生产销售目录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暂停药品生产销售目录
序号 | 药品生产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暂停生产销售范围 | 暂停生产 销售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滇20162908 | 祥云禾众兴气体工贸有限公司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财富工业园区内 | 医用氧 | 2023年11 月2日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