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土”资源 赋能“特”优势
福建厦门同安区多举措激活地标效应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 陈 永 本报记者 江 岱
“以前我们都是挑着担子去城里卖甘蔗,现在因为甘蔗名声在外,我们可以在田里等人开车来买甘蔗。”厦门市同安区田洋村蔗农谈及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被正式受理后带来的知名度上升,不禁喜上眉梢。
无独有偶,厦门绿群龙眼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负责人苏水源介绍,同安凤梨穗龙眼在获得“地名+商品名称”的标识后,果农们成为直接受益者。如今的同安凤梨穗龙眼销往全国各地,已在全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同安区地理标志产品的身价水涨船高离不开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力推动。
据悉,近年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同安区农业农村局与辖区汀溪、莲花两个农业镇组成地理标志工作小组,共同制定地理标志培育与发展计划,采取“查史志、找典籍、探民俗、访专家”等方式,按照“有渊源、有传承、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有前景”的“六有”标准,持续深入辖区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挖掘独特的农产品资源,积极培育“同安凤梨穗”“同安红”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目前,该辖区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是深圳市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最多的行政区。
针对辖区独特的地域环境、人文因素和产业特点,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摸排、掌握特色产品基本情况,及时纳入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库,按照“发现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积极引导同安区农村经纪人协会、区花卉协会等非盈利性组织积极提交地标注册申请。今年以来,同安区共指导“褒美进士芋”“田洋果蔗”两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改变了厦门近10年未新增地标的局面。目前同安区还有“同安珠光青瓷”“白交祠地瓜”等特色产品纳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梯队。
与此同时,同安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强地理标志的推广和保护,持续为特色农产品赋予品牌价值,助力农民增收、村财创收。该局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户通过授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断增强品牌活力。截至目前,“同安红”地理标志已授权给39家相关经营主体使用,从业人员5000多人,年产值从商标注册之初的不足2000万元,增长到现在的1.2亿元,增长了6倍多。为了保证品质,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指导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采取“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标准、统一商标、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的经营模式,有效规避生产经营分散、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从单一种植向全产业链发展,不断增强品牌效应。此外,该局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措施,支持地理标志品牌做大做强。厦门市政府每年划拨3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鼓励“同安凤梨穗”龙眼保鲜和深加工;同安区政府出台《促进“同安凤梨穗”龙眼产业发展的六条措施》,对“同安凤梨穗”龙眼种植及加工大户进行奖励,每户给予不高于12万元的奖励。为保护创新,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同安区农业农村局和同安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针对辖区地标较多的特点,联合成立工作专班,一方面引导辖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单位按照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范使用商标,及时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进行更换;一方面加强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商品,目前暂未发现侵犯本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同安区将继续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持续打造区域品牌,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