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何宇星)《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已被列为2023年自治区政府立法调研计划,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启动立法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进程,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和做法,该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考察了海南省、山东青岛和四川成都的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工作经验,全面了解三省市机场、车站、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的公共信息标志设置和管理情况。
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工作体现了一个城市、地区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是政府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国发布的公共信息标志标准中,消防安全标志、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是强制性标准,能够较有效地实施。但是,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等属于推荐性标准,存在着规划不统一、重要公共标识缺失、标识设置不合理、标志标识不规范及错误使用、行政管辖权职责不明晰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对外形象。
据了解,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将在立法工作中,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抓紧出台,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