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陈婉珍)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认定100项标准为2023年“浙江标准”。其中,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的浙大儿院舒强、赵正言、陈婉珍主导起草的《出生缺陷综合预防规范》被认定为“浙江标准”,成为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首个“浙江标准”。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浙江标准”是浙江省制定的体现技术创新元素、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具有共同富裕特征的高质量高效益的先进标准。2022年2月14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浙江标准”标识制度,提升“浙江标准”市场认同度和影响力。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浙江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标准-《出生缺陷综合预防规范》,是我国出生缺陷预防领域第一个省级地方标准,由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12月发布,省卫生健康委主管,由舒强、赵正言、陈婉珍等主导起草,于2016年1月在全国、浙江全省实施推广应用,荣获浙江省首届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20余项成果奖。
该标准具有国际先进性,在全球率先明确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二级预防、三级预防、综合预防实施流程图、预防技术、信息处理、质量控制、预防信息追踪和档案管理等主要技术指标及管理要求的相关标准,不但覆盖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及浙江省提出的三级预防技术,还创建了从婚前“0”开始的出生缺陷预警、诊治与疗效监测等综合预防标准技术。该标准还将创新“标准化+整合+互联网+”融入到《出生缺陷综合预防规范》的每个体系,攻克三级预防脱节问题,降低严重、重点出生缺陷,免除严重智障等社会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