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婉珍 记者 曹吉根)《出生缺陷综合预防规范》近日被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定为“浙江标准”,成为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首个“浙江标准”。
“浙江标准”是浙江省制定的体现技术创新元素、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具有共同富裕特征的高质量高效益的先进标准。《出生缺陷综合预防规范》是我国出生缺陷预防领域第一个省级地方标准,于2015年12月发布,并于2016年1月在浙江全省妇幼保健院、婚育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推广应用。
该标准具有国际先进性,在全球率先明确了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综合预防实施流程图、预防技术、信息处理、质量控制、预防信息追踪和档案管理等主要技术指标及管理要求的相关标准,不但覆盖了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三级预防技术,还创建了从婚前开始的出生缺陷预警、诊治与疗效监测等综合预防标准技术。该标准还将创新“标准化+整合+互联网+”融入《出生缺陷综合预防规范》的每个体系,攻克三级预防脱节问题,降低严重、重点出生缺陷,免除严重智障等社会效益显著。
该标准的实施,使浙江省婴儿、5岁儿童死亡率处于全国最低且低于发达国家水平,提前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浙江省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该标准曾荣获浙江省首届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20余项成果奖。
《中国质量报》【资讯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