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
促进畅通经济循环取得积极成效
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4.8万件,存量政策措施61.6万件,修订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1.76万件,有力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这是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月26日举行的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的。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对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负责人赵春雷在吹风会上回答媒体提问时介绍说,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上持续发力,促进畅通经济循环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开展了4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市场监管总局落实新修改的《反垄断法》的要求,研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草案,修订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等配套规章,发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约谈工作指引,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等制度规则,强化规范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法治保障。
二是着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6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集中清理工作,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
三是着力强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执法。市场监管总局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公共事业、招标投标、工程建筑等重点领域,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9起,开展执法约谈17次,纠治了一批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排除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经营的行为,有力保护和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
四是增强全社会的公平竞争理念。市场监管总局以“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为主题,举办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发布中英文版《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组织开展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三进”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加强案件信息公开,曝光行政性垄断案件35件,首次全面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发现的典型案例27件,强化了监管执法的效果。
2022年新修改的《反垄断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近年来审查实践和开展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草案,加强制度的刚性约束,有效防止政策措施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报送司法部进行法制审查,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内容,并推动加快立法进程,争取条例尽快出台。
赵春雷指出,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是我国《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对此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则,查处和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有力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围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权威、提升制度效能持续发力,主要开展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和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管执法手段、强化竞争监管与行业管理等政策协同3方面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积极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