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市场类标准“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抽查与标准比对结果的公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2022年度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进行了监督抽查,并开展标准对比分析。本次监督抽查和标准比对,共随机抽取企业标准150项。市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对抽查标准进行了技术评价,并根据技术评价结论形成了监督检查和标准比对结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整改,对标准编号和标准名称不符合要求、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缺少必要的产品功能指标或性能指标的、标准文本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善的,督促企业整改完善提高,确保标准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主要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完整、标准编号和名称符合有关规定。整改结果符合要求的,企业应当及时将修改完善后的标准重新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
各县(市)、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和本地团体协会在2024年1月2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逾期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提请省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等规定,废止相关标准,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
附件:2023年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标准比对结果汇总表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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