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拓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维度、推进地产食品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撑,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在食品生产企业原数字化追溯工作基础上加强推进,以更好提升企业数字化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截至2023年12月25日,已基本实现全市80家食品生产企业《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宣传引导全覆盖。
摸清规定品类企业底数
严格落实目录管理规定,对规定中涉及追溯的品种进行全覆盖排摸。共形成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肉制品,冷冻饮品,方便食品,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等需上链品类在产食品生产企业80家。
开展新规知识宣贯与指导
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内容进行宣贯,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好法定追溯义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此外,积极对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实操演练,指导企业规范使用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
分批分类推进赋码上链工作
首先将豆制品、白酒品类食品生产企业纳入首批追溯企业名单,先试先行,打造赋码上链样板。此后,规定目录内品类陆续推进,目前全市80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均已做好产品包装实体赋码、“浙食链”系统上链工作。(来源:余姚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