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连日来,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农村大集、餐饮单位等场所集中开展河豚鱼专项检查,严查违规销售、加工制作河豚鱼行为。共检查农贸市场2个、农村大集6个、餐饮单位40余家。
河豚为鲀科鱼类的通称。河豚鱼,也叫河鲀鱼、气泡鱼,虽然味道鲜美,但是含有剧毒。专家指出,河豚鱼的有毒成分为河豚毒素,以卵巢和肝脏毒性最强,肌肉和血液中也少量含有。河豚毒素性质稳定,一般的加热、烧煮、晒干等加工方法都不能破坏,只需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除经国家审核批准的养殖河豚鱼源基地、养殖河豚加工企业生产的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包装产品以外,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加工、经营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
市场监管局提醒,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任何单位和个人捕捞或捡到新鲜河豚鱼,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得转送他人或者任其流入市场。
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擅自收购、加工、经营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违法从事加工、经营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郭晓慧 韩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