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药品监督>>

辽宁省凤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3年“安全用药月”活动

2024-01-05 11:42: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凝聚药品安全社会共识,共筑药品安全监管合力。近日,辽宁省凤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食品、疾控、科技等多个部门开展以“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为主题的2023年“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活动采取电视台跟踪报道、现场大屏幕播放宣传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讲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和用药常识,尤其是对儿童、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进一步提高市民对科学养生、安全用药的认识。同时重点宣传药品经营、使用等相关政策法规、管理办法,突出药品监管工作成效,充分展现药监部门在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稳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而增进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信心。现场还设立咨询台,受理群众消费咨询,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主会场外,多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在“安全用药月”期间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用药健康为民”主题,传达用药安全理念。各市场监管所也在管辖区域持续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普及和执法监管活动,推动全社会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引导广大群众安全用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参与宣传的市场监管人员58人,参与的医疗机构与药品零售企业141家,现场发放药品安全知识读本50余册,宣传彩页900余张,接受现场咨询20余次。特别是LED大屏幕播放宣传片,吸引来往群众驻足观看,受到群众欢迎。活动期间,还将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进一步宣传科学合理用药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用药氛围。(刘娜)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广西地方标准《三江侗族自治县百家宴 ...

  • 浙能宁东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全 ...

  • 墨香流韵寄深情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业管 ...

  • 全国各地企业开足马力抓紧生产 力争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