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资兴市人民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3年5月24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资兴市人民政府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3年4月18日,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资政办函〔2023〕18号),规定各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应在资兴市内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机构定点为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资兴市中医医院、资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如需更换定点医院以外体检的,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市财政不予报账。
我局认为,资兴市人民政府在组织本市单位干部职工体检过程中,以发文的形式限定市直机关等单位选择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资兴市中医医院、资兴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健康检查机构,剥夺了体检单位的自主选择权,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资质和服务能力健康检查机构的体检服务平等参与权,妨碍了资兴市体检服务市场的公平、充分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主动纠错,及时整改,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废止上述《通知》的公告,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3年6月16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对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2年7月18日,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总工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联合下文《关于印发〈芦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芦卫健〔2022〕18号),该《实施方案》由当事人牵头组织起草,文件中第四条规定“芦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由各单位统一安排,承检医疗机构为芦淞区三级公立医院:三三一医院、省直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我局认为,株洲市芦淞区卫生健康局在组织区属各单位干部职工体检过程中,以发文的形式限定区直机关等单位选择芦淞区三级公立医院,即三三一医院、省直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健康检查机构,剥夺了体检单位的自主选择权,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资质和服务能力健康检查机构的体检服务平等参与权,妨碍了该区域体检服务市场的公平、充分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规定,构成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整改事项,主动采取措施废止相关文件向社会进行公示,并以案促改,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