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一系列“生鲜灯”新规宣贯以及专项排查,向有关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强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规定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文明法制环境。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办法》培训宣贯暨禁用食用农产品“生鲜灯”工作会议,辖区内全体农贸市场开办方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办法》相关规定,对前期“生鲜灯”专项排查工作进行了通报,要求农贸市场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就“生鲜灯”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今年以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在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念好“培育”“管理”经,深化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这次培训很实用,市场监管人员讲政策,宣传新法规,手把手教我们如何建立进货登记,之前也有好几次培训,每次都很有收获。”乌苏市某生鲜超市负责人王英女士参加乌苏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培训后高兴地说,此次培训是该局培育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的一项新举措,也是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城市的一个缩影。
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落实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强化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规范食品销售行为,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养。据了解,目前共组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者及经营户、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等各类食品从业人员培训30余人次、向经营主体散发宣传单5000余份。(杜志锋 王艳敏 李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