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印发实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以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加快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有序开展。
《规范》包括总则、组织管理、包保干部管理、包保主体管理、包保督导管理、督导问题认领整改反馈、督查考评、附则8章36条,体现3个特点:一是突出系统化。《规范》对各级政府、食安委、食安办、包保干部、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职责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明确各级政府领导每年应至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有力地保障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的推进。二是突出流程化。《规范》对包保干部管理、履职、培训、考评等方面进行细化,便于包保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精准把握和操作,特别是明确要将包保工作履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常态化培训体系,列入各级党校培训学习课程,对包保干部能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三是突出规范化。《规范》明确包保干部前往包保主体督导时应佩戴“督导证”,主动亮明身份,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进行督导,督导发现的问题采取“双通报”(通报包保主体和市场监管部门)机制形成闭环,督导结束后及时在“食安督”App上传督导记录,同时应合理安排时间,杜绝出现“季末扎堆”督导情况。
《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山西省首个有关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及包保督导程序的工作规范,标志着太原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步入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