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新疆昌吉州昌吉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是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任务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按照“试点促普及推广、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集聚各方面优势资源,实现州县联动、全域行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新高地,引领带动全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昌吉州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逐年攀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指导昌吉市开展试点示范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地方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为知识产权强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通讯员汪洋 李海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