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年,全力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日前,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两节”“十四冬”价格监管工作。
持续加大对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生活需求。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密切关注消费量大的农副产品、节日礼品、地区特产和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围绕米面油菜肉蛋奶、年夜饭、文化娱乐、酒店住宿及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药品、名优白酒等商品做好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价格波动趋势,加强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最新市场价格动态,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经营主体、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巡查力度,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防不法经营者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违法囤积、捏造散布虚假信息,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同时,以景区内外及周边沿线景点、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场等场所为重点,依法查处酒店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好旅游业价格监管,着力规范环节的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向全旗经营者发布《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诚信经营,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宣传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规范价格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持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力度,畅通“12315”消费诉求渠道,做到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确保群众关切有回音、能落实的消费诉求处置机制。
下一步,该局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监管,坚决防止、依法严惩趁机欺行霸市、囤积居奇、捆绑销售、串通涨价、哄抬价格、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扰乱市场秩序和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罗玥 通讯员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