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吉林省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盯燃气气瓶充装和检验、燃气器具生产和销售等环节,聚焦集中攻坚“全覆盖、大起底”阶段要求,持续深化整治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高度重视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题部署,成立专班,印发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省市两级共成立工作专班12个、出台制度文件25个、出台落实相关责任的指导文件26个,修订地方标准1个,该标准已立项公示。
突出源头整治,坚持高压严打
以“问题瓶”“问题气”“问题灶、管、阀”“两站整治”为重点,强化源头管控,全省共检查燃气相关企业3193家,立案51件,结案38件,罚没金额79.1337万元,惩治违法人员1人,曝光典型案例5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
夯实两个规定,完善信息监管
督促全省共223家燃气气瓶充装企业制定并签署安全承诺书,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升级改造省市场监管厅气瓶追溯平台,推动气瓶信息标准化录入,分享吉林市局“封枪”监管新举措,努力实现气瓶充装环节从线下到后台“穿越式”管理。
密切协同配合,确保整治成效
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部署,协同住建、应急、商务、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对市(州)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随机抽查燃气相关企业57家,发现问题隐患95项,已交由属地监管部门督促整改。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
利用网络、纸质媒介进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和燃气器具产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发布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9期,营造人人懂安全、关注安全、监督安全的和谐氛围。(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