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药品监督>>

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管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2024-01-19 17:06:57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管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按《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东市监药〔2023〕2 号)安排,我局于2023年度组织对东莞市人民医院等16家市管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及疫苗质量监督检查,根据《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七条规定,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结论

1

东莞市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8日

符合规定

2

东莞市中医院

2023年6月29日

符合规定

3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2023年4月26日

符合规定

4

东莞市滨海湾中心医院

2023年5月31日

符合规定

5

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2月14日、2023年10月17日

符合规定

6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5日

符合规定

7

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

2023年2月14日

符合规定

8

东莞市厚街医院

2023年5月10日

符合规定

9

东莞康华医院

2023年6月26日

符合规定

10

东莞东华医院

2023年1月17日、2023年10月8日

符合规定

11

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

2023年5月30日

符合规定

12

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

2023年2月2日

符合规定

13

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4月27日

符合规定

14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2023年2月7日

符合规定

15

东莞市康复医院

2023年9月1日

符合规定

16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月17日、2023年6月1日

符合规定

特此通告。

东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 ...

  • 向着建设汽车强国的目标奋勇前行—— ...

  • ​《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

  • 冬日绿意浓​——探访新疆昌吉未来农 ...

  • 吉利星睿AI大模型正式发布 进入全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