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检验 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区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建筑材料、食品、生态环境、机动车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建筑材料领域检验检测机构38家,按照20%检查比例,对8家建筑材料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查;机动车领域检验检测机构28家,按照100%检查比例,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部门实施全覆盖检查;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25家,按照100%检查比例,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全覆盖检查;食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9家,按照30%检查比例,对3家食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查;医疗用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6家,按照30%检查比例,对2家医疗用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查;成品油领域检检测机构1家,按照100%检查比例实施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实施
本次监督检查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按要求制定计划,分别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加强监管执法联合,从市局及各区县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同时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协助检查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局(分局)都能按照省局和市局部署,积极协调属地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对相关领域检验检测结构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但各区县对检验检测领域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如长兴县在省、市检查任务外,自行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也能识别机构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指导机构整改到位,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能及时移交行政执法队处理;个别区县检查流于形式,未能有效识别机构存在问题,不能及时指导机构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引导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需进一步加强监管。
三、检查结果
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市67家建筑材料、食品、机动车、生态环境、医疗用品、成品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共发现217条不符合项,主要在技术能力、行为规范和管理体系运行等方面存在问题,如缺少人员上岗资格确认或授权资料;授权签字人离职未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办理变更撤销手续;未能提供OBD、数字温湿度大气压力计等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证书等(具体见附件)。其中6家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或未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技术方法从事检验服务活动等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已经移交各级行政执法队。
四、处理意见
1.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由相关区县局(分局)负责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各区县局(分局)要以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持续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协同,加大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重点针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从严规范监管。
2.针对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区县局(分局)要在调查核实后,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大联合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跟踪督查指导力度,持续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请各区县局(分局)于1月12日前将检验检测机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加盖局章上报市局计评处。(联系人:张琳琳,联系电话:2523027)。
附件: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湖州市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地区 | 机构名称 | 所属行业领域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调查处理情况 |
1 | 吴兴区 | 湖州德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 缺少2023年员工确认授权资料; 2.验证比对报告单位名称错误; 3.缺少外部比对湖州德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南浔分公司的营业执照;4.缺少PDA的功能性检查。 | |
2 | 吴兴区 | 湖州德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东站分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 | |
3 | 吴兴区 | 湖州德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北站分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缺少2023年员工确认授权资料; 2.安检报告单33050032308220018地址同营业执照不符; 3.缺少长兴县旺鑫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的资质材料,并梳理所有的供应商名录查漏补缺; 4.缺少PDA的功能性检查。 | |
4 | 吴兴区 | 湖州二轻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人员上岗资格确认缺少佐证资料; 2.安检报告单330501092308151112518013地址同营业执照不符、国家标准缺少年号; 3.8月底前做一次内审、管理评审; 4.缺少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供应商资质材料; 5.缺少PDA的功能性检查。 | |
5 | 南浔区 | 湖州锐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内审员沈国强不能提供中认国华技术评价中心的资质材料。 2.缺少OBD检定证书。 3.公正性声明引用标准不符。 4.安检报告单330502423051000288外观检验时间不符合要求时间。 | |
6 | 南浔区 | 湖州市车安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不能提供公正、独立、诚信年度评价记录。 2.检验流水号分别为33050332306300041、33050332306300042,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33050332306300041、33050332306300042等8份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检验日期早于委托合同签订日期 。 3.2022年度内审报告核查记录中未体现人员培训确认记录(截止目前,2023年内审活动尚未开展)。 4.质量负责人王晓瑶不能正确叙述人员能力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方法、检验结果控制方法。 5.检验流水号33050332306300041,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编号:3305033230630041,车辆唯一性检查/发动机号码未检。底盘动态检验时间为13时22分38秒-13时23分11秒,同时看监控,原始记录和监控均显示检验时间少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5.1.4标准条文要求的最少检验实践60秒。 6.现场无法提供授权签字人付振亮的变更(申请取消授权签字人)记录。 7.检验流水号33050332306300042,安全技术检验报告33050332306300042,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第2次、第4次检验纪录未归档留存。 8.检验流水号3305033230630041,安全技术检验报告3305033230630041,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未标明具体安全技术检验使用的设备及设备信息,只标明检测线号。 9.检验流水号33050332306300042,安全技术检验报告33050332306300042,标明报告有效期为60天,与机构《检验检测报告控制和发布程序》要求不一致,程序文件规定为:4.5报告有效期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有效期一个月、可跨月。 | |
7 | 南浔区 | 湖州美鑫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内审员姚宏达不能提供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的资质材料 。 2.缺少OBD检定证书。 3.缺少OBD查验员任命。 4.路试跑道缺少6米宽度的双实线。 5.公正性申明引用标准不符。 | |
8 | 南浔区 | 湖州安鑫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不能提供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的资质材料; 2.缺少OBD检定证书; 3.缺少OBD查验员任命; 4.路试跑道缺少有效封闭 ; 5.公司诚信检验承诺书引用标准不符. | |
9 | 南浔区 | 湖州德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南浔分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安检报告单33050102305080045-02缺少GB1589-2016国家标准判定依据 。 2.缺少PDA功能性标准。 3.缺少OBD查验员任命。 | |
10 | 南浔区 | 湖州市南浔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缺少OBD查验员任命。 2.缺少OBD检定证书。 3.机动车检验业务委托合同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 4.大厅公示标准(GB7258)有误。 | |
11 | 德清县 | 德清县吉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 | |
12 | 德清县 | 德清县中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 | |
13 | 德清县 | 德清安顺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 | |
14 | 德清县 | 德清县中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新市分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 | |
15 | 长兴县 | 长兴县旺鑫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图影大道分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根据《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重新修改体系文件; 2.内审员盛丽华、嵇丽萍不能提供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的资质材料;内审的材料缺少比对方的资质证书(湖州交通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3.公司诚信检验承诺书引用标准不符; 4.缺少OBD检定证书。 | |
16 | 长兴县 | 长兴新城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内审员范志伟、叶健不能提供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的资质材料; 2.缺少OBD检定证书; 3.缺少引车员1名; 4.查编号330522012301180953191019的环检报告,报告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一致; 5.内审的材料比对报告缺少(CMA章)及检验检测专用章、授权签字人签名; 6.公正性声明引用文件不符。 | |
17 | 长兴县 | 长兴兴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机构体系需要改版; 2.内审员周丹、刘丹敏不能提供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的资质材料; 3.缺少OBD查验员(依据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第七条规定); 4.缺少PDA功能性检查; 5.侧滑台没用停用标识(红色); 6.近期做一次内审的内、外部比对。 | |
18 | 长兴县 | 长兴致新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未提供2023年度的《内审》、《管理评审》计划; 2.缺少OBD检定证书; 3.公司诚信检验承诺书引用标准不符; 4.未能提供外部合格供应商名单; 5.未将《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纳入体系文件; 6.未按计划进行内外部比对。 | |
19 | 长兴县 | 浙江秉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体系文件缺少编制、审核、批准、签字。 2.根据《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体系需改版; 3.内审员沈勇不能提供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的资质材料; 4.缺少OBD检定证书; 5.缺少OBD查验员任命(依据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第七条规定); 6.缺少PDA功能性检查; 7.安检报告单33050212307030088缺少GB1589-2016国家标准判定依据。 8.公正性声明引用标准不符。 | |
20 | 长兴县 | 长兴县旺鑫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根据《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重新修改体系文件; 2.公司诚信检验承诺书引用标准不符; 3.缺少OBD检定证书。 | |
21 | 长兴县 | 长兴长顺机动车综合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该机构具备4条环保检测线,至少应配置4套OBD故障诊断仪,目前只提供了设备编号为802206000045的OBD故障诊断仪的有效量值溯源证书;设备编号为21E618、2021101201的数字温湿度大气压力计湿度部分示值误差超差,不满足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2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相关要求;不能提供机动车油温检测仪的有效量值溯源证书。 2. 现场核实,重柴环保车间使用的标准零气有效期过期(2023年7月到期),不符合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相关要求。 3. 机构岗位任命文件与实际不一致。 4.《质量手册》缺少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质量手册》修订页缺少修订人、批准人、批准日期等修订信息。 5.不能提供2023年培训计划;不能提供《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培训记录(2023年6月1日后开始执行《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 6.不能提供2023年质量监督计划。 7.查车牌号浙E5Z190的小型越野客车(2023年9月11日检验)检验报告和视频:外观检验员检验不规范,未对“车辆唯一性检查”项目中的“发动机号码/驱动电子号码”进行检验,检验结论合格,不满足GB 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相关要求。 8.该机构资质认定 2.0 换表后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与原附表不一致(原附表中 10t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线批复能力限制范围为只能检单轮重≤1500kg,新附表中 10t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线 批 复 能 力 限 制 范 围 为 只 能 检 单 轮 重 ≤5000kg,没有对该线进行能力限制)。 9.授权签字人徐丰强(74 分)、登录员沈霖(45分)、引车员丁健卿(42 分),现场考核不合格。 10.机动车检验业务委托合同中承检方代表签字非手签或有效的电子签名;环保不合格报告单未签字盖章。 | |
22 | 长兴县 | 长兴欣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缺少2023年度的《内审》、《管审》计划; 2.缺少OBD检定证书; 3.缺少OBD查验员任命(依据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第七条规定)。 | |
23 | 安吉县 | 安吉国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未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9号令《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纳入管理体系。 2.《2023 年度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表》中轮胎气压表检定周期表述不满足检定规程规定要求,未能提供出厂编号为031901轮胎气压表有效的量值溯源证书。轴(轮重仪)期间核查方法(核查点的选择)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要求。未对编号27226滤光片的校准结果进行修正。 3.编号为33052304230608081225501B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实测(修正)VelMaxHP计量单位错误(Km/h)、氮氧化物计量单位错误(106)。 | |
24 | 安吉县 | 安吉捷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未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9号令、浙市监评[2020]14号文件、市监检测发[2022]111号《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纳入管理体系。 2.未能提供柴油车氮氧化物检测仪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轴(轮重仪)期间核查方法(核查点的选择)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3.未能提供出厂编号为2020071504轮胎气压表有效的量值溯源证书;未对编号19-2067滤光片的校准结果进行修正;未能提供汽油线用NO2-N2中高浓度标准气NO2为120*106等标准物质证书。 4.未能提供与编号为330523230606151332401B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相对应的且符合HJ1237-2021规定要求的环保外观检验记录。 | |
25 | 安吉县 | 安吉卓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未能提供出厂编号为5687638、型号/规格为DPH-103数字温湿度大气压力计有效的量值溯源证书。未能提供出厂编号为022201轮胎气压表、出厂编号为16010108称重仪有效的量值溯源证书。编号16-2422滤光片未显示校准后的数据。 2.编号为3300523032306060812405015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中燃油型式信息错误(闭环电喷),检测方法变更证明缺少授权签字人签名批准,缺少与HJ1237-2021相对应的环保外观检验记录。 | |
26 | 安吉县 | 安吉县海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未将市监检测发[2022]111号《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纳入管理体系。 2.未能提供出厂编号为11002轮胎气压表、出厂编号S19-6106、S19-6206滤光片、出厂编号SZ010697称重仪有效的量值溯源证书。 3.检验委托书缺少客户签名。 4.编号为330523022306061457593014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实测(修正)VelMaxHP计量单位错误(Km/h),缺少与HJ1237-2021相对应的环保外观检验记录。 | |
27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德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敢山分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路试跑道缺少安全防护措施。管理体系文件中缺少机动车检验引车员驾龄等相关要求; 2.环保编号为33050103230914101610A013(浙E39921)报告中检验机构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 | |
28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交通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机动车领域 | 1.路试跑道缺少安全防护措施; 2.检验委托书中未对检测方法进行确认;未能提供HJ237-2021规定要求的环保外观检验记录;管理体系文件中缺少机动车检验引车员驾龄等相关要求 | |
29 | 吴兴区 | 湖州屹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领域 | 1.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操作细则未按现行标准GB/T 17671-2021实施; 2.报告编号F2200008授权签字人使用电子签名,公司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中对电子签名的管理未涉及。 | |
30 | 南浔区 | 湖州华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领域 | 1.混凝土回弹仪(仪器编号060)校准证书未进行有效性确认。 | |
31 | 德清县 | 浙江路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领域 | 1.应力松驰试验检测室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2.理化分析室缺少清洗玻璃仪器的洗液; 3.沥青混合料旋转压实仪内旋转角、垂直力缺相关自校记录; 4.未对金属冲击试样外加工单位的能力进行评价; 5.波形梁钢护栏“立柱埋置深度”无损检测未制定作业指导书; 6.编号为JL-GL-JLJ2023300114的粗骨料试验原始记录中,坚固性试验结果计算错误、颗粒级配试验筛孔尺寸错误; 7.报告编号BG-GL-WDJ202300028的原始记录中缺少试件制备成型过程等相关信息; 8.编号JC-GL-ZJJ202300023桩身完整性、承载力(高应变)试验检测记录中缺地质及工程概况、实测力波与速度波曲线、Q-S曲线等信息记录; 9.编号为JL-SJ-HGF202300002的原始记录信息不齐(缺测点位置示意图); 10.委托编号JL-SC-MJJ202300002洛氏硬度试验原始记录中缺少标准板率定信息;JL-GL-GGJ202300009钢管力学性能试验检测记录中缺少钢管截面积信息;JL-GL-BWG202300001金属波纹管抗渗漏性能检测原始记录中缺少局部横向荷载、弯曲试验过程信息;JL-SC-ZQJ2023000032混凝土路面砖抗折强度原始记录缺少断裂位置信息。 | |
32 | 长兴县 | 长兴源兴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领域 | 1.未对型号WAY-300型抗折抗压试验机的校准结果进行核查; 2.记录编号M047H05230012混凝土芯样检测记录中缺少试样养护记录等信息; 3.2022年管理评审针对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设备佐证材料。 | |
33 | 长兴县 | 浙江交广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领域 | 1.样品编号YP-2023-GJJ-07-021锁脚钢管,样品编号YP-2023-GJJ-07-022热轧钢板,不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 2.样品编号WT-2023-FMH-07-000粉煤灰机构已收样,但是在机构中没有查到该样品; 3.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检测用无线静载仪设备使用记录不完整; 4.机构缺少桩基高应变检测专用锤击设备; 5.水泥胶砂强度试块缺少样品唯一性编号。 | |
34 | 安吉县 | 安吉交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领域 | 1.编号为BG-2023-01-CJL-002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颗粒级配项目无“合格”“不合格”等单项结论表述;编号为BG-2023-08-TYH-030的水泥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达到设计强度174.0%”“达到设计强度185.0%”;两份检测报告与程序文件《检测报告控制程序》中要求“单项结论:根据检测依据要求对相应单项检测结论进行判定。当对用极限数值表达的技术要求判定时,应按GB/T 8170-2008规定的方法判定。结论用语为:“合格”、“不合格”或“符合”、“不符合””不一致。 2.编号为BG-2023-01-SNJ-002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检测报告中3天抗压强度数据与原始记录不完全一致,水泥胶砂抗压试验报表中试件3应力数值为32.4,试验检测记录表中第3组抗压强度数据为32.5。 3.抽查编号为JL-2023-TYH-035原始记录,实验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检测数据已记录,但无检测和记录等人员签字。对应样品流转单也无领样人、检测人签字。 4.土工集料室内部分集料样品无样品标识。 5.抽查编号为B-134水泥试件水养护箱内试件存放时间记录表,编号为YP-2023-07-KFJ-001样品无出入箱记录。 6.查编号为BG-2023-08-TYH-030水泥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报告及原始记录试验人员为蒋涛,查看试验使用的仪器设备液压式压力试验机(D-004)设备使用记录,对应样品(编号YP-2023-08-TYH-030)试验记录人为蒋涛,实际检验人员为张钱成。经现场与工作人员确认,蒋涛于2023年5月借调至安吉路信公司。 7.混凝土试块平面度测量用公制塞尺(编号C-252)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但查看设备实际有较大面积锈蚀。 | |
35 | 安吉县 | 安吉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领域 | 1.抽查样品编号HQ202350886的混凝土试块报告(报告编号:HQ202351369),检测报告中主要设备为TYE-2000型压力试验机和YES-2000压力试验机,原始记录中勾选用设备为YA-2000电液式压力试验机,两者不一致。查看设备台账和现场,TYE-2000(设备编号SK01)压力试验机设备状态为停用。 2..抽查样品编号GL202306949的钢筋原材报告(报告编号:GL202306978),检测日期为2023年7月18日,报告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检测结果为重量偏差不合格,样品未按规定留置。 3.抽查混凝土抗渗仪用电接点压力表(设备编号:SK04),其检定证书(检定编号:JL-FP2022060621)和对应的评价表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不一致。 | |
36 | 南太湖新区 | 核工业湖州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建筑材料领域 | / | |
37 | 吴兴区 | 浙江新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收集了分包方“湖州中一检1 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质,但未签署分包协议; 2.质量手册中“公司与外部关系图”有误; 3.编号为ZJXC-W014-07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的校准符合性评价依据为检定规程而不是使用要求。 | |
38 | 吴兴区 | 湖州利升检测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2022年度管理评审输出缺少变更需求等相关内容; 2.抽查编号为23HL03106的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为LS-YJ-Q-192的原始记录,检测人签字为“沈梦霞”,实际检测人员有“沈梦霞和吴棋伟”,现场抽查吴棋伟样品处理操作,吴棋伟现场口述操作内容与《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1997》检测标准有差异,原始记录上自带质控,结果符合; 3.不能提供苯系物标准配制用10微升微量注射器、非甲烷总烃检测用1ml注射器、土壤有机物测定用冰箱温度(SY-148)量值溯源证明记录;试剂柜内固体试剂无水乙二胺与液体试剂正辛醇混放,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抽查编号为 LS-YO-234/B-2的YO3000-D型全自动烟尘(气)测试仪期间核查记录表,核查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O2、SO2、NO、NO2实际测量误差为-0.2、16.7%、7.1%、10.0%,超出评判标准≤5.0%,且无O2评判标准,核查结论应为不合格,记录判定为合格; 4.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GB/T5750-2023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但机构尚未实施变更; 5.LS-CX04-38《档案管理程序》中的保存年限不满足HJ8.2-2020《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等相关规定;抽查编号为23HZ09026的检验检测报告,缺少委托合同归档材料; 6.23HZ06356监测报告所附“监测方案”缺少与客户的评审、检测方法及审批等相关信息;抽查编号为23HZ09026的检验检测报告,对应委托合同中缺少检测方法,出具报告所使用的仪器编号(型号YQ3000-D,编号XC210),烟尘部分检定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2日和烟气部分校准证书校准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2022年未做符合性确认),2023年校准日期至2023年1月5日;抽查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出具的编号为802052109-001的烟尘测试仪校准证书,校准依据的方法规范JJG968-2002《烟气分析仪检定规程》JJC680-2021《烟尘采样器检定规程》,计量特性测定结果包含NO2,《烟气分析仪检定规程》中检定标准气体无NO2。 | |
39 | 吴兴区 | 杭州广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暂停营业]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
40 | 南浔区 | 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湖州)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实验室未将废物处置单位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对其进行评价。 2.实验室配备的溶解氧仪不能满足检测方法《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方法要求。 3.天平室万分之一天平未定期进行维护托盘下有大量颗粒物。 4.LRH-150(YQ012)生化培养瓶结果未达到目标检测方法要求进行。 5.未对色谱等大型仪器报修信息进行定期异地备份。 | |
41 | 德清县 | 德清县德环检测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 | |
42 | 德清县 | 德清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生态环境领域 | [暂停营业]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
43 | 德清县 | 中昱(浙江)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 | |
44 | 德清县 | 德清中天环科检测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 | |
45 | 南太湖新区 |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浙江省淡水渔业环境监测站) | 生态环境领域 | / | |
46 | 长兴县 | 湖州衡一检测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机构法人变更后未对《公正性与诚信检验检测承诺》及时进行更新; 2.大流量烟尘测试仪(SB-216)期间核查缺少对计时器的核查; 3.气相色谱仪等大型仪器数据未及时异地备份; 4.723可见分光光度计(SB-212)仪器档案缺少目录、期间核查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未纳入“受控文件一览表”。 | |
47 | 长兴县 | 湖州鸿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编号为HZHX-2023-0568检测报告所附“地表水采样记录表”中无法再现总磷样品处理过程;所附五日生化需氧量原始记录缺少培养箱仪器信息及培养实际温度;所附总磷检测原始记录缺少高压灭菌器仪器信息; 2.隔水式电热恒温培养箱(HXFZ19039)校准证书校准结果确认记录中缺少评价依据,不符合要求; 3.《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定技术导则》HJ168-202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等未纳入文件控制清单; 4.2023年培训计划缺少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及评价标准等内容; 5.不能提供活性碳管、4-氨基安替吡啉、纳氏试剂、氯胺T的质量验收记录。 | |
48 | 长兴县 | 湖州协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服务商评审中“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15日到2021年9月14日; 2.不能提供硝酸、4-氨基安替吡啉、纳氏试剂等关键试剂的质量验收记录; 3.SPX-150B-2生化培养箱(19039)校准证书校准结果确认记录中缺少评价依据,不符合要求; 4.AFS-8220原子荧光光度计操作规程期间核查内容缺少稳定性、检出限及准确性要求; 5.实验室配备的溶解氧仪不能满足检测方法《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₅)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方法要求; 6.实验室废弃物未按要求分类,且标签不规范。 | |
49 | 长兴县 | 湖州捷信检测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SPX-150B生化培养箱(16007)未按方法要求对校准结果进行符合性评价; 2.2023年培训计划缺少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及评价标准等内容; 3.不能提供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单位浙江明境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评价资料; 4.公司未对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改进或升级后再确认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 |
50 | 长兴县 | 浙江广鉴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检验检测能力附表水和废水中菌落总数,空气和废气中铜、砷及其化合物、硒及其化合物、锌、铬、锰、铁检测依据不在《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范围内,未及时做好变更; 3.《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管理制度》未受控,且没有发布日期和批准人;7月15日查新“检测标准(方法)有效性跟踪审查表”中《民用建筑工程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1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均过期;《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2部分: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 5750.2-2023等生活饮用水采样、评价标准未纳入受控文件; 4.不能提供质量负责人内审员培训证明; 5.《质量手册》第4.1章机构中内部组织结构图与实际不符,且缺少外部关系图;不能提供质量手册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对照表; 6.目前样品编号方法与《样品管理程序》4.2.3样品编号规则不一致,且存在样品编号重号的风险; 7.2023年未对实验室安全、质量控制、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8.生化培养箱(ZJGJ-FA-39)校准符合性评价记录缺少评价依据;pH计(ZJGJ-FA-02)缺少温度补偿的计量溯源信息; 9.编号为浙江广鉴检(2023)第06003号检测报告所附地表水采样记录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规范》HJ 91.2-2022要求,且所附检测原始记录未编码。 | |
51 | 长兴县 |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 生态环境领域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等未纳入“受控文件一览表”; 2.《质量手册》第1章组织中外部关系示意图名称“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与实际不符; 3.不能提供《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管理制度》,不满足《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要求; 4.采购的纳氏试剂、4-氨基安替吡啉仅开展空白试验,未对其显色效果验收; 5.编号为长环监(2023)监字第035号报告检测结果中检出限L未做说明 | |
52 | 长兴县 | 长兴朗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机构未对内部人员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63号)(2021 年修订)、《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9号)、《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2021 年修订)的培训; 2.卢志强等检测人员上岗授权缺少理论考试、操作考核佐证材料,且人员档案缺少目录; 3.《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3号修正稿等相关法律法规未纳入受控文件,且上墙制度未受控;《室内空气总苯含量检测》作业指导书中检测依据GB/T 18883-2002已过期; 4.“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无法再现样品唯一性编号信息; 5.pHS-3C酸度计(LC0011)校准证书中缺少对温度的校准; | |
53 | 安吉县 | 安吉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 生态环境领域 | / | |
54 | 安吉县 | 安吉绿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2023.4.26以自我声明取得授权签字人资质的方*丰,机构内部未给予授权任命。 2.编号为LNYQ-002便携式pH计检定后确认评判依据为检定规程而不是使用的检测标准要求。 3.危废仓库不规范。 | |
55 | 安吉县 | 湖州舒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报告编号:23HS04047检验检测报告,生活饮用水中大肠杆菌群检测依据未写到具体方法。 2.编号为SY-00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校准后计量确认评价依据为检定规程而不是使用的检测标准要求。 3.危废仓库标识不规范。 | |
56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天亿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不能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9号令)"宣贯培训记录; 2."检验检测人员关于只在一个结构执业的承诺书"中缺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内容; 3.《质量手册》中外部组织图中"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名称与实际不符◇ 4.2023年质量控制计划中未覆盖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等大型仪器; 5.不能提供新人员潘某霄气相色谱法检测环境空气与废气中丙酮、离子色谱法检测水和废水中硫酸盐上岗前理论考试、操作技术考核资料; 6.未对工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湖州欧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供气商湖州皓康气体有限公司进行供应(服务)商进行评审。 | |
57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分包管理程序》(CX14-2018)中对分包报告格式要求与RB/T 214-2017要求不一致 | |
58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瑞博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分包管理程序》(CX14-2018)中对分包报告格式要求与RB/T 214-2017要求不一致; 2.《第一批生态环境监测非标准方法纳入资质认定检验依据清单》、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正)版》未纳入"受控文件一览表"; 3.采购的纳氏试剂、4﹣氨基安替吡咻仅开展空白试验, 4.未对纳氏试剂显色效果验收; pHS -3E酸度计(2018298)校准证书中缺少对温度补偿的校准。 | |
59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标谱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检验检测报告控制程序》(BP-2)中对分包报告格式要求与RB/T 214-2017要求不一致; 2.供应商"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7月26日; 3.采购的纳氏试剂、4﹣氨基安替吡琳仅开展空白试验,未对纳氏试剂显色效果验收; 4.pHb-5便携式 pH 计( CS -21-170)校准证书中缺少对温度的校准; 5.质量监督记录中用词不当,如" pH 值、溶解氧测定前仪器是否校准",缺少监督结果,"2023年质量监督计划表中计划"监督日期为6月,12月,未覆盖日常监督; | |
60 | 南太湖新区 | 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生态环境领域 | 1.2023年度管理评审输出缺少变更需求等相关内容。 2023年度质量控制计划缺少结果的判定要求。2023年1月5日中分科新人员上岗(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监督发现“清洗欠缺高锰酸钾清洗”,机构只是进行了当场纠正,未采取纠正措施。 2.408室冰箱(2364)内嗅辨标准物质与挥发性有机物储备液混放且未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乙炔气瓶室缺少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恒温恒湿称量间内存放蒸发皿等杂物。 3.抽查湖环监(2023)督字第028号监测报告,报告对应监测委托单中,未明确检测方法,编号为HZHJ/JJ146-2021的污染源废水采样和交接记录,采样日期为2023.7.12,送样/接样时间为2023.7.11。 4. 抽查湖环监(2022)监字005号监测报告,报告中监测项目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频次为“昼间监测1次”,监测方法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与监测委托单中不一致(监测委托单显示委托内容为“厂界噪声、建筑噪声、社会性噪声、铁路边界噪声”,监测方法为“GB12348-2008、GB12523-2011、GB22337-2008、GB/T12525-1990及修改单”,无昼间或夜间监测时段相关内容)。但合同评审记录表中“监测方法”评审结论为“符合”。不能提供样品间温湿度监控记录。器材浸泡用酸缸缺少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 |
61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生态环境领域 | 1.经营范围内有技术咨询服务 | |
62 | 安吉县 | 安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安吉县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安吉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食品领域 | / | |
63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检验检疫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食品领域 | / | |
64 | 南太湖新区 |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食品领域 | 1.编号为201833HFA00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档案中光盘、软盘未编号; 2.②2022年1月开展的管理评审,评审报告未对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作出评价。 3.鄢X玲个人档案中缺少个人基本信息如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 | |
65 | 长兴县 | 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医疗用品领域 | 1.《质量手册》文件不完整,缺少《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 2.洁净室2022年未进行检测; 3.检验检测设备台账不完整,未及时更新,计量设备标签不规范。 | |
66 | 德清县 | 浙江环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医疗用品领域 | 1.查编号为YP200216001检测报告的无菌试验的原始记录缺少不同样品(一次性防护服等)制备的细则。检样制备不规范。 2.王晟赟担任浙江环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授权签字人,也同时担任浙江环乙辐照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浙江环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医疗器械相关产品检测服务,浙江环乙辐照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 | |
67 | 南太湖新区 | 中科国联湖州质检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成品油领域 | 1.编号为AGG221000048车用汽油检测报告批准日期为2022年12月26日,但其中汽油机械杂质及水分、硫醇、汽油馏程、水溶性酸或碱项目检验日期为2022年12月6日,蒸气压项目检验日期为2022年12月8日;检验日期不在该机构取得资质认定证书期间。编号为BGG221200016车用汽油报告批准日期为2022年12月28日,但其中紫外荧光法总硫含量测定法项目检验日期为2022年12月19日,汽油机械杂质及水分项目检验日期为2022年12月8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检验日期2022年12月12日,轻质石油产品中烃族组分项目检测日期2022年12月25日;检验日期不在该机构取得资质认定证书期间。 2.2022年12月5日到26日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性未延续。 3.润滑油泡沫特性检测用-2℃~100℃温度计没有状态标识。存放标准物质的冰箱内放置脂肪酸甲酯标样没有状态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