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委办公室、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强全市市场监管所建设谋新篇、开新局,夯实市场监管基层基础。
《实施意见》明确实施“四项工程”,推动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实施“基础定位巩固提升工程”,市场监管所作为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一般承担辖区基础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功能,由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市场监管局领导和管理,要推动制定市场监管所事权清单。实施“基础能力换挡提高工程”,配齐配强市场监管所干部队伍,可采取增加辅助人员的方式充实基层力量,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部门予以全额保障,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市场监管所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专业素质能力。实施“基础业务增效提质工程”,规范市场监管所业务运行,建立健全基层协调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息化支撑。实施“基础建设优化提级工程”,优化完善设施用房、外观形象、装备配备等基础保障,提升基层履职效能。
《实施意见》提出多项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启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以市场监管所等级评定为抓手,科学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建设成效;市县两级要统筹资金、资源,原则上各区市县政府(开放先导区管委会)对每个参加等级评定的市场监管所给予必要经费保障,市政府根据获评五星所、四星所、三星所的情况,给予对应资金奖励;要统筹工作进度,积极完成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设任务,根据相关标准和程序开展等级评定工作;要强化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视情况将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工作实绩考核范围,推动完成建设任务。
作为总局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近年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安排,取得扎实成效。通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努力,大连市获评五星所2个、四星所11个、三星所17个。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