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去年12月1日实施以来,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禁用“生鲜灯”宣传及排查整治。大部分农贸市场、超市及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均按照规定更换灯具设施,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
为确保禁用“生鲜灯”这一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动全局力量对全区农贸市场、超市及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
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高东飞召开“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班子成员深入挂钩农贸市场、科室深入对应的网格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对前期检查的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经营户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对全区农贸市场、超市及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逐家逐户的检查肉类、熟食、蔬菜、水果等销售区域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辨别灯具是否合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户,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高东飞带队对大润发超市、大有境永辉超市“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超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同时也对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当天检查情况较好,2家超市生鲜均“素颜”上市。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继续做好群众食品安全的“守门员”,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崔淑瑜 蔡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