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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奎屯市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学习

2024-01-24 16:07: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学习贯彻《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提升奎屯市药品监督管理水平,近日,新疆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扎实推动《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先练内功,强化监管人员学习培训。第一时间组织全局药品监管人员学习新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深入领会其精神内涵,全面提升对新条款的认识和掌握。根据辖区内所经营和使用药品品种,检查、检验、投诉、举报等药品安全风险和信用情况,提前谋划下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行各项法规条款,强化药品质量监管。

宣传引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织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部分单体药店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开展培训,重点对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重点阐释说明,引导企业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以“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为宣传载体,开展宣贯活动,以点带面发散推广,对新《办法》进行逐条宣贯,全面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服务指导,规范药企经营行为。深入企业开展指导检查,重点检查药品购销人员、购销行为、储存运输等方面,采用“指导检查+政策宣传”的方式,促进新《办法》的实施。截至目前,共解决企业咨询事项18个,指导企业办理(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9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4家次,指导并整改问题11个。

下一步,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药品安全普法宣传站”作为宣传重要抓手,围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及法规宣贯,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奎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小英)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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