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活动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24-01-26 16:14:41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image.png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活动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加强我国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体系相关活动管理,确保代表我国加入IEC合格评定体系的国家成员机构、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其他关联技术机构及其人员规范、有序参与体系活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活动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2月2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ncaintl@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活动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活动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活动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月26日

关于参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合格评定体系活动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构建助餐服务体系 守护“舌尖上的幸 ...

  • 2023年汽车召回规模上升:日系排 ...

  • 国风时尚化激发消费新活力

  • 唯品会全链路严控商品质量

  • 护航节日市场 市场监管在行动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