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 圆)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了第三批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典型执法案例。前两批案例分别于2023年8月和11月公布。近一段时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地区的液化石油气、燃气灶具生产销售单位以及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存在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规充装气瓶、使用未经检验压力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单位。
此次曝光案例10起,分别是安徽省蚌埠市张某涉嫌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案,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压力管道案,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鸿发燃气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气瓶充装案,黑龙江省肇东市海涛家电商城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案,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秦记商贸流通店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未经CCC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锦铭石油液化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进行充装及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案,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英州英展酒店用品店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案,北京市昌平区北京成谦商贸中心(刘寿安)销售不合格商用燃气灶具、无中文警示说明聚火防风装置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南盛燃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四川省德阳市金焰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气瓶充装案。
据了解,自去年8月《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气瓶充装、检验,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聚焦民生领域违法案件查办,结合“铁拳”行动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严查严打、典型案例曝光等,切实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质量报》【安全用气 防患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