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基层药械经营使用行为,夯实基层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甘肃省酒泉市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基层药械经营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联合卫健部门印发《酒泉市基层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单体药店等基层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按照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紧盯重点环节,防范风险隐患。一是积极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责任约谈会议,强化基层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督促自查自纠。二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和春节前检查,加大对基层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非法渠道购销药械、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假劣、过期药械、药械养护不及时、药械和疫苗储存运输未严格执行温度或冷链要求、大型医疗器械未逐台建立使用档案等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三是联合卫健、疾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导规范基层药械使用单位诊疗和药械使用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筑牢药械质量安全防线。
严查违法行为,规范经营秩序。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盯药械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管理松散、混乱、流于形式等情形,综合运用告诫约谈、责令改正、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规范基层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检查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9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184人次,发现药械安全风险隐患89条,已全部监督整改到位,给予“警告”6起,立案查处15起,向卫健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起。
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基层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规范基层药械经营使用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