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粳米饮片质量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4年第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8年第16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备案程序及要求的通知》(国药监药注〔2020〕2号),粳米饮片通过品种遴选、样品收集、研究制定、技术审核、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符合省级中药炮制规范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上述标准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或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药品注册管理处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粳米饮片质量标准.pdf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