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建南市场监管所成功调处一起产品质量纠纷
村民获赔10万元
本报讯 (李浩然 李 韬)“谢谢你们,我们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可以安心过个年了。”2月2日,湖北省利川市建南镇明星村村书记覃芳带领村民官奎洲、哈宁芳、谭奠忠,将写有“敬业解愁难 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利川市建南市场监管所。不久前,建南市场监管所成功调处一起产品质量纠纷,村民最终获赔10万元。
2023年6月,肥料销售商覃某向建南镇明星村九组的哈宁芳等多家村户销售复合肥料,村民用该肥料给明星村村民委员会扶持的种植项目花椒树施肥约一周后,花椒树叶子开始发蔫发黄,逐渐枯死。村民当即联系覃某,要求对花椒出现的症状进行处理。覃某到现场查看几次后,联系肥料生产厂家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处理,称花椒树枯死是因为“根系烧毁”,需要“解药”。覃某找三宁化工公司购买了两次“解药”,救活了部分花椒树,但仍然有大面积枯死,损失严重。
同年12月,在利川市建南镇明星村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受损比较严重的官奎洲、哈宁芳、谭奠忠与覃某协商,确认官奎洲家死亡花椒树320棵、谭奠忠家死亡花椒树378棵、哈宁芳家死亡花椒树586棵,3位村民要求以160元/棵的价格进行赔偿。但覃某认为,花椒树死亡的原因与施肥的多少、距离远近、天气等因素都有关,责任不全在他,此案最终因责任无法划分而调解未果。
今年1月,建南市场监管所接管处理这一投诉。该所分别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了解事情经过,并分别与投诉人的代理律师、农业农村局农业专家、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负责人、建南法庭庭长等专业人士咨询相关政策、法规,经过反复沟通交流,基本确定花椒树为忌氯作物,覃某销售的化肥包装上明示忌氯作物慎用,这一发现为后期成功调解奠定了理论基础。
建南市场监管所组织双方在明星村村民委员会开展调解,告知诉讼程序的律师费、鉴定费很高,周期很长,不是最佳选择。最终在该所的努力下,双方同意作出让步,当场达成和解,覃某愿意赔偿受损村民共计10万元,并当场支付60%,剩余40%分3年支付。双方在建南市场监管所和建南镇明星村村委会的见证下签订了《赔偿调解书》。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