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促发展 商圈治理新气象
——记全国首批“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云南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市场监管所
□ 芸 萱 黄小军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市场监管所以“党建引领·护航商圈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成功打造国家级夜经济示范街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南强街片区。该所2021年度荣获“云南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3年11月获评全国首批“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
党建引领聚合力
在支部建设标准化方面,护国街道市场监管所党支部明确“强能力素质、强示范引领、强堡垒作用”建设标准,全面打造“学习型、活力型、服务型”党支部和忠诚、干净、担当、履职尽责的干部队伍;创新“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形式,依托“链式”组织生活,以“走出去、请进来、共参与”模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和“小个专”党建指导服务,持续增强党员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与昆明百货大楼党支部联合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与昆明伍乐文化传播公司党支部共同打造形式新颖的音乐党课,组织党员经营户挂牌经营等活动,让党建引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激发支部战斗堡垒新活力。
在机制建设规范化方面,该所为实现监管标识标志、功能用房、制度流程、执法装备“4个统一”,建立健全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安全管理、节假日值班、外勤片区责任、党风廉政及行风责任、所领导联系包保责任、学习培训及会议管理7项制度,科学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公示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业务运行,筑牢“小窗口、大责任”思想意识,建设标准化服务窗口,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凳子请坐、一杯茶水相敬”的“3个一”服务,全力打造“温馨办”基层监管服务品牌,努力使“事好办”标准化、“好办事”规范化、“办好事”常态化。
在队伍建设专业化方面,该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行风建设三年规划,持续开展“内严纪律、外树形象”作风纪律整顿。通过“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形式,以培训为抓手、以活动为依托,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岗位大练兵,参与优秀案件大评比等活动,强化技能学习,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护航商圈烟火气
护国街道市场监管所确立“扎根商圈、服务小微”定位,依托与街道办事处、商圈服务中心的无缝对接,通过强化窗口审批效能、延伸企业开办窗口、设立行政许可受理服务专窗等措施,为企业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服务,使经营主体准入更加便捷高效。辖区2023年新增经营主体5250户,经营主体总量达到2.1万多户。该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推进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
该所聚焦群众关切、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以营造规范、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为目标,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有效衔接。该所率先开展黄金饰品市场专项整治,查处五华区首例“反向抹零”价格违法案件,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查处“无底线营销”违法行为案件。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2件。
护国街道市场监管所坚持以游客体验为导向,将常规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强化放心消费构建,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放心消费季系列活动,依托创建区级示范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站、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等方式,发挥企业自治作用,逐步实现消费投诉问题在源头上解决,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目前,该所辖区共有区级示范单位11个、消费维权服务站15个、新创建ODR企业3个。同时,该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23年累计接听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8000余件。
筑牢民生安全线
为打造平安商圈,维护稳定市场环境,该所以筑牢最贴近民生的“四大安全”为发展底线,紧盯商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织密织牢市场监管民生安全网,全力维护商圈平安稳定。
护国街道市场监管所创新监管模式,采取“一户一策”“一巡二查三改四复审五达标”模式,一户一策制定详细的整改清单,限期要求经营者整改,到期后由监管责任人与街区管理方共同验收。验收通过的交由街区管理方进行日常监督,未通过的下达相应执法文书再次限期整改,仍未通过或通过后反弹的坚决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以此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落实管理方主体责任。该模式有效促进了南强街片区夜经济发展延伸,营造了商圈稳定安全的市场环境。该所还延伸监管触角,在特种设备监管中坚持“线上监测”与“线下检查”相结合,对辖区1149台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网格监管台账,分网格包干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监管“零死角”;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学校食堂、单位食堂、超市等经营主体完善“日管控、周排查”。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