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27日,陕西省黄龙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对象为辖区内各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是否取得营业执照、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是否规范、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获得强制性认证、是否擅自提高车速、充电器是否有合格证、自行车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是否发生变化、检查电池及外包装上的厂名厂址是否与一致性证书上的一致,检查电池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是否存在虚假标识或欺诈行为等方面。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经销人员宣贯了《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经销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教育引导经销单位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依法诚信经营。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电动车经营主体4家,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下一步,黄龙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拼改装、制售假冒伪劣头盔等质量违法行为,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