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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试点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超15万户

2024-03-04 14:59:41 中国质量报

全国试点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超15万户

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

□ 本报记者 贾润梅

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分型分类精准帮扶 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认监委主任蒲淳在会上表示,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要在提高施政精准度、规范市场准入服务、维护市场环境、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让个体工商户获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惠。

分型分类进行精准帮扶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7.4%,支撑近3亿人就业。

据蒲淳介绍,针对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利益诉求多元化的特点,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4个部门,于2024年1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3型和名特优新4类个体工商户的划型认定机制、培育措施和工作流程,拓展融合更多支持促进发展的资源,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各类扶持资源的有效性。

结合实际提供有效支持

“实施分型分类,根本目的是结合个体工商户发展实际,加强政策支持帮扶的精准性、针对性和科学性,让个体工商户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和获得感。”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表示。

在分型方面,不同成长阶段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到更贴近需求的服务。任端平介绍,对初创生存型个体工商户,侧重优化市场准入服务、降低经营场所等成本,让他们更好地“活下来”;对稳定经营成长型个体工商户,侧重畅通招工用工渠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让他们“走得稳”“行得远”;对持续壮大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侧重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提高知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让他们“做得强”。

在分类方面,被认定为名特优新的4类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到更多的培育和激励政策。2023年4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山西、辽宁、浙江等12个省份先行先试。截至目前,各地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共试点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超过15万户。

提质增量打造“浙江样板”

个体经济是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的重要标识。截至2023年底,浙江省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达669万户,同比增长10.64%,比2019年净增长205万户。

“便利准入让个体工商户‘多起来’、用心帮扶让个体工商户‘富起来’、精准赋能让个体工商户‘强起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局长谢小云介绍,2023年浙江省相关部门出台43条帮扶举措,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降低成本、优惠水电气费近480亿元。同时,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质量、标准、品牌、知识产权等专业浙江省服务方案,帮助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截至2023年年底,省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已达1.56万户。

在浙江省,义乌市作为个体经济大市始终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叶帮锐表示,2023年,义乌市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409户,将名特优新分类由浙江省省定18项细化为22项,提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21条举措,助力“生存型”活得更好、“成长型”走得更远、“发展型”飞得更高。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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