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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市针对食品生产建立消患机制

2024-03-04 15:19:5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安红卫 张书勃 记者 徐东周)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消除食品生产安全隐患,近期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某些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问题突出企业,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跟踪问效工作机制,真正解决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不了、整改不彻底、效果不突出等问题。

该工作机制以保障食品生产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整改、跟踪、问效为手段,以跟踪问效结果作为检验工作完成指标,使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据介绍,该工作机制有4个步骤。一是隐患排查,即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帮助企业排查存在隐患的原因,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监督整改,针对隐患的原因,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书面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或立案调查,督导企业开展靶向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跟踪复查,企业整改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后,监管部门及时开展复查,并在3个月、6个月、12个月3个时间节点开展为期一年的持续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措施持续落实到位;四是效果检视,一年内同一食品安全问题未出现的可对账销号,如再次出现,监管部门则依法从重查处,并持续跟踪问效,直至食品安全隐患真正消除。

该工作机制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跟踪问效台账》,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企业全部记账登记,详细记录企业名称、隐患形式、排查原因、整改措施,以及跟踪问效情况,做到全流程督办、跟踪问效直至对账销号。同时,明确任务分工,衡水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衡水市本级负责处置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问题)企业、问题突出企业,启动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按要求开展工作;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该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采取发《工作提示函》《工作通报》、纳入工作考核等形式督导机制有效落实,提升监管工作效率,有效保障食品生产安全隐患真正消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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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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