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学法与监管相结合、监管与服务共推进、服务与检查同进行”的原则,在每周一集中例会学习中学习1部法律知识,内容涵盖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等,做到一周一主题,在会中讲授的前提下,领导和干部职工会后加强自学,坚持集体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从而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立足工作需要精选学法重点。常态开展实用法规学习,按照业务开展需要,常态化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夯实法律知识理论基础,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突出党内法规学习,深入组织开展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权;突出新法学习,及时组织开展对新法规的学习,及时更新知识,保持学习状态。立足学习效果活用学法载体。安排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结合实战经验,轮流会中讲法,突出业务上的实用;聆听“专家”专题讲座,讲授食药、特种设备等某一领域作专题讲座,掌握趋势,启迪思路;活用网络广泛学。通过微信发布等形式,借鉴创新,举一反三。立足结果运用强化测试考核。每月组织一次学法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建立个人法治档案,将个人学法记录、考试成绩装卷存档;将学法情况、测试成绩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年终绩效考核和优秀评定的重要参考,强化学法结果运用。
截至目前,全局共开展会前学法38次,通过贯彻落实“会中学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性,从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同时带动全体执法人员主动学法,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市场监管局 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