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唐志红 实习记者 孙惠贤)近日,天津市南开区鼓楼街市场监管所依法对辖区内某餐饮商户拒绝配合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此案在南开区尚属首例。
去年底,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某检测公司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验工作。抽检人员依法向该商户出示抽样检验文书、相关证件,并现场书面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但该店员工以“抽样人员身份不明”“采样量过大”等非正当理由拒绝在有关文书上签字。该局执法人员随即联系该店负责人,明确告知抽样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并要求其积极配合抽检工作,但经多次沟通、劝解、提醒后,该店仍拒绝配合抽检采样工作。
为坚决打击和震慑食品安全“拒抽”违法行为,南开区鼓楼街市场监管所依法对该商户进行立案调查。案件调查期间,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对其冲动行为后悔不已。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鼓楼街市场监管所现已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