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十四冬”特殊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四项工作举措,全面做好“十四冬”会徽、吉祥物、口号等特殊标志的保护。
开展权利人备案指导,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赞助企业、特许生产商和特许销售商等合法使用人的基本情况,指导特殊标志使用企业开展许可合同备案,规范使用宣传特殊标志,全力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重点领域检查力度,依法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加大对网络平台、专业市场的食品、日用品、文体用品、服装鞋帽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的检查,防范未经授权擅自制造、销售特殊标志或者将其用于商业活动的行为。
加强协同合作,实现特殊标志快速保护。加强网络监测和市场巡查,及时处理“十四冬”筹委会或有关单位转送侵权违法线索。加强区域和部门执法协作,完善线索移送、案情会商、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创新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加强市场违法信息排查。
积极宣传培训,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熟悉掌握《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并以举办“十四冬”为契机,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十四冬”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等宣传渠道作用,营造“十四冬”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