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日前,新疆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培训会,辖区21家校(幼)主要负责人、食品总监、安全员等40余人参加。
会上,新疆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陆小华详细解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对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作重要强调和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为参会人员讲解相关注意事项。
进一步落实校(幼)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校(幼)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校(幼)梳理制定风险管控清单,明确负责人、食品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压实“最小工作单元”责任。全市6家B级、15家C级校(幼)主体42名食品总监、安全员上岗到位全覆盖,督促主体做好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流程,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牢食品安全防线。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实行校长、园长陪餐制度,对就餐环境、膳食质量、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健全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和健康档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保证来源可追溯,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建立健全采购、贮存、使用等记录制度,对相关票据及凭证进行检查。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进一步掌握了食品安全知识,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对进一步规范全市校园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教育局将持续对辖区各校(幼)进行食品安全工作检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师生饮食安全。(阿吐尔·吐孙火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