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新疆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醇基液体燃料质量安全专项安全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醇基燃料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产品,依法打击制假制劣违法行为。
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成立以局长杨林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场监管科、法规科、稽查大队及市场监管所等科室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醇基液体燃料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督查指导。
加强源头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加强对有储存设施的醇基液体燃料的经营企业监督管理,要求企业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并与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醇基液体燃料经营企业、专用燃烧灶具经营企业履行进货查验制和索证索票制,完善企业进、销货台账,健全产品从购进、销售、使用全过程可追溯,专用燃烧灶具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要求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营企业在为客户安装设备设施过程中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和相关检验报告,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60人次,检查经营企业402家次。
摸清底数,分类实策。以乡镇街道为基础单元和片区,摸排全市醇基液体燃料单位。准确掌握辖区内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单位数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祥亮 帕提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