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防范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江苏省如皋市市场监管局吴窑分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单位行政约谈会。
该局对经营单位提出多项要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完善的进货台账。如实开具销售票据,载明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器的生产厂家和型号,完善销售台账。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要经过CCC认证,禁止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车和“三无”电动车及零配件。经营场所要根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类别分区域摆放,销售时履行好告知义务,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不销售、更换质量不合格电池,不加装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的相关装置。
各经营单位还签订了《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生产销售、维修单位诚信安全经营承诺书》。下一步,吴窑分局将持续按照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李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