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 强 记者 李 辉)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安徽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着力解决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落实不清、不细、不实等问题,进一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提高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规范》要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三类人”工作职责,确保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运行。《规范》结合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梳理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6类26项风险点,形成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风险管控清单》,清单明确了市场开办者的人员管理、场所环境、经营条件管理、经营过程控制、运输过程控制、贮存过程控制、禁止销售要求等方面检查频次和方法,覆盖市场销售全过程、全环节责任要求,精准指导市场开办者管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安徽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撑。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职尽责,按照《规范》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指导市场开办者精准、全面开展风险防控,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