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防范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一步压实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月28日下午,江西省定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交管大队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者集体约谈会,25家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参加。
会上,大家集中观看《晚间800》电动自行车改装报道视频,定南县交管大队通报改装电动自行车上牌投诉案例,并明确电动自行车上牌要求。定南县市场监管局对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宣传,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应该符合的要求、整车标志、整车质量、车速限值、尺寸限值、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等内容进行宣贯;对《关于规范和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登记注册管理的通告》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告知作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并对近期电动自行车改装案例进行通报,明确提出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对电动自行车提供非法改装、拼装服务的违法行为,确保把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销售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防范意识,不得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头盔,不得非法改装车辆,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最后,各相关经营户现场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经营户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在电动自行车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把关”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赖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