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重庆大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示
经重庆大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注销重庆大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内容详见附件。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日期自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4日,如公示期内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局将正式注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监督电话:023-60353759
传真:023-60353733。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27号
邮编:401120
附件:拟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
拟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企业名称 | 重庆大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4MA60F5GC35 | ||
注册地址(住所) | 重庆市大渡口区太康路12号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代金明 | 质量安全 负责人 | 代秋菊 |
许可证名称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许可证编号 | 渝妆20210003 |
生产地址 | 重庆市大渡口区太康路12号 |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