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管局关于解除暂停化妆品生产、经营控制措施的通告
贵州华波日化有限公司在我局组织的有因检查中,因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被我局采取暂停生产、经营的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在完成缺陷项目的整改后,向我局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经现场检查,确认企业已完成整改。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公告》(2022年第90号)的规定,解除对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的风险控制措施。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省药品监管局关于解除暂停化妆品生产、经营控制措施的通告
贵州华波日化有限公司在我局组织的有因检查中,因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被我局采取暂停生产、经营的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在完成缺陷项目的整改后,向我局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经现场检查,确认企业已完成整改。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公告》(2022年第90号)的规定,解除对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的风险控制措施。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