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政务问答>>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堂外包情形下中间方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答复

2024-04-13 22:03:56 中国品牌与防伪

问:

关于在食堂外包情形下中间方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咨询

来信人:ma***xo

时间:2024-04-09

如公司A在与客户签署食堂服务协议或餐饮服务协议后,再将食堂服务或餐饮服务外包给有资质的第三方餐饮公司。公司A并不实质提供食堂服务或餐饮服务,仅对第三方餐饮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请问公司A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必须取得,需要哪些条件?感谢!

答: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4-04-09

您好,来信收悉。《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取得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具有与所承包的食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所以公司A必须有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才能与食堂签署服务协议。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店岚图汽车:销售服务热情周到 试 ...

  • 追踪报道 | 技术专家:星途追风后 ...

  • 广东珠海市质计所举办黄金珠宝实验室 ...

  • 福建省计量院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

  • 国家统计局发布3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 ...

最新新闻
Baidu
map